蒙城县司法局在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中,持续重心下移、资源下沉,通过六项举措,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法治保障。
一是加强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创建活动。蒙城县在全县范围内,加强294个行政村“五个一”建设,要求每个村要设立一块法治宣传栏、一个法治文化广场、一个法治大讲堂、一个法律图书角、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。每季度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、法律顾问运用“法治大讲堂”开展外出务工人员、村“两委”干部、法律明白人培训不少于1场次。基层司法所每月对辖区的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指导不少于1次,纳入普法工作月度考核。今年全县再次创建省级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6个,市级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15个。
二是注重“法治带头人、法律明白人”培养。蒙城县通过把本村老教师、老党员、村干部、村民小组长、退役军人等重点人员培养成“法律明白人”,把法律明白人培养成法治指导员、法治宣传员,人民调解员“三大员”。通过“三大员”进村入户、田间地头宣传法律知识,化解矛盾纠纷,引导村民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。
三是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复核调研。五月份蒙城县司法局成立工作组,深入国家级、省级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进行复核和调研,调研组每到一村(社区),通过实地查看、查阅资料、座谈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,形成调研资料,针对示范村(社区)存在的问题和薄弱工作,进行整改并加强薄弱工作,通过复核及调研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
四是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。蒙城县不断加强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动态管理,发挥示范村(社区)引领作用,引导乡镇、行政村(社区)及司法所开展面向家庭普法主题实践活动,如“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”“夫妻和睦模范守法家庭”“好媳妇”“好婆婆”“五好家庭”等评选活动,引导村民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。
五是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。今年以来,蒙城县共开展“千村百镇人民调解大讲堂”活动142场,受教育群众9039人次,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4383件,调解成功率达95%以上。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14场,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活动1场,指导警民联调室工作7次,参与镇信访工作13次。
六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。在实现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,蒙城县通过建设“智慧司法”,实现“法律服务自助机”、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、“蒙城司法”掌上服务大厅、“24小时公共法律服务自助超市”,线上线下相结合,为人民群众提供“普惠、均等、便利、随时、随地、随身”的公共法律服务,打通法律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全县共受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581件,其中农民工案件295件,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40余万元。(王凤荣)
